在劳动关系结束时,拒签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带来不同影响。
对劳动者来讲,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作用可大了。它是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关键凭证。要是拒签,就像少了一把开启权益之门的钥匙,可能没办法顺利完成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也就领不到手了。而且,很多新单位入职时会要求提供原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时候因为拒签拿不出证明,入职就会遇到麻烦,错失工作机会。
从用人单位方面看,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得出具相关证明。要是劳动者拒签,单位不能坐视不管,得用合理方式保留证据。比如可以通过邮寄、发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证明,并且留存好送达的凭证。要是单位没办法证明已经给劳动者出具了证明,那可就有法律风险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一旦投诉成功,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要是因为单位没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单位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劳动者不要轻易拒签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要重视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则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妥善处理证明送达和证据留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