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关于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儿。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计算赔偿工资时,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到补签书面合同的前一天截止。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满一年了,还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到满一年的前一天,都得每个月给双倍工资。而且从满一年那天起,就视为和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得马上补签书面合同。
这里说的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算平均工资。工资不光是计时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这些货币收入也算。
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个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没签合同,到第六个月才补签。那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也就是5000×4=20000元。
给劳动者的法律建议是,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工作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方便之后维权。用人单位也得重视签合同这事儿,不然可能面临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