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赔偿的计算基数通常是实发工资,而不是底薪,但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货币性收入都包含在内。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仲裁赔偿一般是以实发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工资构成有明确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也会按照约定来处理。举个例子,要是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和劳动者约定以底薪作为赔偿基数,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就可能会被认可。
还有一种情况,当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