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时,赔偿是“N”“N+1”还是“2N”,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
“N”就是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当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外的情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支付“N”的补偿。像单位按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而辞退员工,就属于这种情况。
“N+1”是在“N”的基础上,单位再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果出现下面三种情况,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合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干不了原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签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员工协商也达不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给员工支付“2N”的赔偿金。大家遇到辞退赔偿问题拿不准时,建议精准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