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里没有“故意离婚”这个概念,离婚时房产分配得按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还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要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钱和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不过,法院也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比如一方在婚姻里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要是双方对还没取得所有权或没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有争议,又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让当事人使用。等取得完全所有权后还有争议,就可以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