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选择离职时可以这么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单位没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给单位发书面通知,说清楚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保存好通知送达的证据。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让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把工资给清。要是协商没用,有两种途径可以维权。一种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让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要是单位逾期还不给,就会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另一种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申请。申请的时候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双方主体信息、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材料。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另外,劳动者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很多劳动者可能不知道自己能要经济补偿,这是常见的认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