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解散时,员工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劳动合同就会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给员工出具相关证明,并且在十五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要在员工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不用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