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女方欠的债,男方要不要还,得看这笔债是不是夫妻一起欠的。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两人都有责任把这笔债还清,男方自然也得还钱。一般来说,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像女方为家里日常买东西、孩子上学、看病等欠的钱,男方就得一起还。
2、要是这是女方自己的债务,像女方结婚前就欠的钱,或者女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里日常开销,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或者是夫妻一起同意借的,那男方就不用还钱。比如女方私自借钱去帮和自己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戚朋友,男方就不用还。
3、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债务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