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合同没到期时让员工签外包合同,这其实是在变更劳动合同。从法律上,按《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要变更合同内容,得和员工商量好,还得用书面形式确定。
要是员工不想签外包合同,完全可以拒绝。毕竟原合同没到期,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不能强迫。要是公司因为员工拒绝就单方面解除合同,那属于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员工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
要是员工同意签外包合同,就得仔细看看新合同条款。像工作内容、地点、报酬、社保这些,看看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地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如果条款有不合理的,就和公司再商量修改。
要是公司用威胁、欺诈这些手段让员工签合同,那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员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得留意自己权益,必要时用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