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对劳动仲裁结果进行一审立案时,不是一定要把所有证据都交上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要起诉得满足一定条件,得向法院交起诉状,并且要按照被告的数量多准备几份副本。在立案阶段,法院主要看起诉是不是符合法定条件,像原告和这个案子有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没有明确的被告、有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个案子是不是归这个法院管等等。对于证据,能大概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就行。
立案的时候提交的证据,一般是用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原告有起诉资格等基本事实的材料,像劳动合同、仲裁裁决书这些。其他和案件有关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内交。这个举证期限,要么是法院指定的,要么是当事人商量好后经过法院同意的。要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实在有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时间,法院审查后会适当延长。
所以,立案的时候不用把所有证据都交了,但为了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最好还是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把证据都交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