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擅自降薪且未经劳动者同意,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获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降薪无合理依据,还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劳动者要收集相关证据,像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证等,以此证明降薪事实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