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公司以员工15年前有前科为由将其辞退,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法律层面讲,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得有合法的理由。要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明确写了有前科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而且这个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还向员工公示过,那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在法律上有可能被认定为合理合法。
但要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者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合法,公司仅仅因为员工15年前有前科就把人辞退,那很可能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要是遇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跟公司商量,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要是不想继续干了,也能要求公司给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算的,经济补偿则是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每工作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
员工要维护权益,得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公司的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这些都得留好。然后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总之,员工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