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还把员工辞退了,这涉及两方面赔偿问题。
先说没签合同的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人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的计算,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一直算到补签书面合同的前一天。要是超过一年都没签合同,那就相当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再说违法辞退的赔偿。要是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把员工辞退,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下来,员工就得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然后就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