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拖欠工资案件中,律师费由谁负担得看具体情况。
通常来说,律师费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谁请律师谁来承担费用。这是我国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确定的。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合同里对律师费的承担有约定,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约定来。举个例子,如果合同明确写了,要是一方违约引发诉讼,违约方得承担对方的律师费,那么在拖欠工资案件里,作为违约方的用人单位就可能要承担劳动者请律师的费用。
此外,一些地方法规或政策规定,在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的话,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律师费。有些地区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鼓励劳动者用法律手段维权,就规定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后,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合理的律师费。
所以,拖欠工资案件中,大多时候律师费是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但要是有合同约定,或者符合地方法规政策,就可能由用人单位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