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全日制用工里,报酬通常按小时算,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口头约定,所以不签书面合同并不违法。
不过,若没签合同还产生了纠纷,劳动者得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都能证明和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要是单位不承认这种用工关系,而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就可以依法维权。比如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报酬。
虽然非全日制用工不签书面合同不违法,但劳动者得留个心眼,保留好工作相关的证据。这样万一权益受损,就能拿出证据,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