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劳动仲裁一裁二审的结果都不满意,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要是二审属于终局裁决,通常裁决书从作出那天起就有法律效力了,当事人一般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去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不过呢,也有救济途径。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这些情况,比如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或者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那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而劳动者要是觉得二审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就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实有错,重新审理案件的程序。但申请再审得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法定情形才行。
要是二审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检察院审查后,觉得符合条件,就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