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规定因情形而异。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用调休替代;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可先安排调休,无法调休时才需支付加班费。
要是用人单位只给调休不给加班费,且这种情况不符合调休替代加班费的规定,劳动者有办法维权。
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跟他们讲清楚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加班费。
要是协商没成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调查用人单位,查证属实后会责令其支付加班费。
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