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没提前30天通知,赔偿情况得区分不同情形。
要是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这么几种情况。比如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无法从事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还是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办法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在这些情况下,单位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除了要给经济补偿,还得额外多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一个月工资一般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定。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这种情况下就不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