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职工如果不幸因工致残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按伤残等级发放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作中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要是本人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还高,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计算;要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情况分两种。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这笔钱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这笔费用就得用人单位自己掏腰包。
要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或者支付方面产生了争议,不用慌,有多种解决途径。可以先尝试和用人单位协商,心平气和地把问题说清楚;如果协商不成,还能找相关部门调解;调解也不行的话,能申请仲裁;要是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建议:职工平时要留意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保留好相关证据。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