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第一天就遭遇工伤,可社保增员却滞后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按照法律规定,从用人单位招用员工那天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有责任给员工缴纳社保。要是因为社保增员没跟上,工伤保险没及时生效,员工在这期间受了工伤,那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钱,就得用人单位来掏了。
遇到这种事,员工得赶紧去做工伤认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要在员工受伤那天起的一定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在规定时间申请,员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也能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去申请。
工伤认定下来后,员工就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了。像治疗工伤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的相关标准,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本来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可因为社保增员滞后,这些费用就得用人单位来承担。
除此之外,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要是因工伤造成残疾,还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用人单位应该积极配合员工做工伤认定和赔偿的事。要是单位拒绝担责,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