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劳动者能拿到经济补偿吗?答案通常是可以的。补偿一般按照“N”标准,也就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单位要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合同,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了。
补偿具体该怎么算呢?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遇到这类情况,要了解自己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