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医疗期满后,要是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得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定。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除了经济补偿金,单位还得发医疗补助费,最少是六个月工资。要是劳动者患重病或绝症,医疗补助费还得增加。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能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能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清楚自己应得的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