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因为女员工怀孕、生孩子或者喂奶就把她们辞退。要是单位在女员工孕期将其辞退,这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情况分为两种。
一种是,女员工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就得接着履行合同。要是单位不这么做,就得赔偿女员工在仲裁或者打官司期间的工资损失。
另一种是,女员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没办法再继续履行了,这时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员工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算法是这样的,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有位女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她前十二个月平均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她的经济补偿就是3.5乘以5000,得到17500元,而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即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