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可签订这类合同。
若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书面提出签订要求,并说明符合条件的依据,除非自己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签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工作年限和距退休年龄情况的材料,向单位申请签订,同样,除非自己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没有法定解除情形,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可向单位表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意向,除非自己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建议劳动者主动和单位补签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