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致他人损害的处理要分不同情况。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担责。接受劳务一方担责后,能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方追偿。原因在于劳务关系里,接受劳务方对劳务活动有指挥、管理和受益权,需对侵权后果负责。像家政服务,保姆因劳务操作致他人受伤,雇主一般先承担责任,若保姆故意或有重大过失,雇主可追偿。
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行为受损,其既有权请求第三人担责,也有权要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担责。用人单位担责后,可依法或依约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损害发生后,得先明确劳务关系类型,确定责任主体。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赔偿范围一般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协商不好,受损害方可以走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