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不一定要本人到场。法律规定,当事人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时,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要写清委托事项和权限。所以,当事人没办法亲自到场,可委托律师、近亲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符合条件的人做代理人参与仲裁。
要是申请人没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没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能缺席裁决。
另外,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总之,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不强制本人到场,但要重视按时参与仲裁流程。委托代理人时,得按法定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