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用婚前财产婚后开店,收益通常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开店的初始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归个人。但开店经营属于生产、经营、投资行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类行为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期间夫妻相互支持、共同付出,一方经营活动也受益于家庭整体贡献。
要是夫妻双方对该收益有特别书面约定,像约定收益仍归出资一方个人所有,那就按约定确定收益归属。
所以,没有特别书面约定时,婚后开店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建议夫妻双方在涉及婚前财产婚后投资收益问题时,提前做好书面约定,明确收益归属,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已经产生关于收益归属的争议,双方应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收益的合理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