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员工是能拒绝有加班费的加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要是单位因为生产经营有需要,得先和工会、劳动者商量后,才能够延长工作时间。这其实就是说,加班得双方都同意才行,员工有拒绝的权力。
但也有特殊情况,这时候员工不能拒绝加班。比如发生了自然灾害、事故,或者有其他原因,威胁到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得赶快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出了故障,影响到生产和大众利益,必须马上抢修;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保证大家的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员工就得服从加班安排。
要是单位违反法律,强迫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力让单位改正,还能对单位进行罚款。所以,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拒绝有加班费的加班,不过特殊情况就得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