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里,公司其实是有权利反诉的,但得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
啥是劳动争议反诉呢?就是在已经启动的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也就是这里说的公司,以本诉的原告,也就是劳动者为对象,向受理官司的法院提出一个跟本诉有联系的独立请求。
公司要反诉,得满足几个条件。第一,反诉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也就是公司对本诉的原告,也就是劳动者提起。第二,反诉得在本诉进行的时候提出来,一般要在举证期限结束之前。第三,反诉和本诉得有关系,比如它们可以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或者同一事实。举个例子,劳动者起诉公司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反过来告劳动者在职时违反保密协议,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求赔偿,这俩事儿都和劳动关系有关。最后,公司得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反诉,而且这个法院得对反诉也有管辖权。
要是公司满足了这些反诉条件,法院就会把本诉和反诉放在一起审理。这么做有好处,一方面能提高诉讼的效率,另一方面也能避免法院对相关的问题做出互相矛盾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