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偿工资是受诉讼时效约束的,不过在不同的处理阶段,时效规定会有差异。
在劳动仲裁环节,按照法律要求,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一年,这个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因为拖欠工资发生争议,劳动者去申请仲裁就不会受这一年的时间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结束那天起的一年内去申请仲裁。
2、要是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进入到法院诉讼阶段,这时就按照民事诉讼的时效规定来处理了。劳动争议的案子得先经过仲裁这个步骤,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者在实际追讨工资的时候,要尽快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在时效期内,出现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对方答应履行支付义务这些情况,仲裁的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要是遇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或者其他合理的原因,仲裁时效会暂停,等这些原因没了之后,仲裁时效接着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