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要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企业不用给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说的,合同到期时,除了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合同原来约定的条件,想和员工继续签合同,可员工不同意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下结束固定期限合同的,企业得给员工经济补偿。
2、简单说,合同快到期时,企业提出的续签条件不低于原来合同,员工还是拒绝,这就属于员工主动不续签,企业不用赔偿。打个比方,企业保持原来的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条件不变,员工还是不愿意续签,企业没义务赔偿。
3、不过,如果企业降低了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要续签,员工不同意续签导致合同终止,企业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员工在这家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