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保密协议后从单位离职,要是单位没给保密费,这协议一般还是有效的。因为保密协议是在双方都自愿且真实表达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违背道德风俗,从签好那一刻起就开始生效了。
而且啊,保守秘密其实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就算协议里没提到给保密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也得保守相关秘密。不过要是协议里明确写了会给保密费,单位却不给,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找单位要钱。要是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好好协商,也能请人来调解,还能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另外,要是保密协议里还有竞业限制的条款,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提醒单位在合适的时间内支付。如果单位还是不给,劳动者就有权解除竞业限制的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保密义务仍然存在,劳动者还是要继续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