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工伤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通常不能随便解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四级伤残比较严重,职工劳动能力受很大影响,这样规定是为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和权益。
但有特殊情况。要是工伤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能解除的。不过一旦解除,工伤职工就不能再享受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原来的待遇了,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要是出现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劳动关系会依法终止。
处理这类问题,建议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好好沟通。要在充分考虑自身权益和后续生活保障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