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是想让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到,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了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约束。不过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社保费用缴纳是用人单位必须要做的事,这点和劳动报酬的规定有点类似。
在实际情况中,行政部门查处社保欠缴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就像《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没被发现,就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了。但要注意,让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只是要求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
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的情况,劳动者随时能要求单位补缴。要是和单位协商没有结果,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让他们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除此之外,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诉讼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