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到“一房二卖”,这事儿一定算合同诈骗吗?其实不一定,得看具体情况。
合同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时候,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些手段骗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
要是卖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为房价涨了,想多赚点钱,就把房子又卖给别人,他只是想多赚点钱,没有想非法占有购房款,这一般就是民事纠纷,不算合同诈骗。这时候,购房者可以根据《民法典》,让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像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这些。
但要是卖家一开始卖房就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他明明已经把房子卖给别人了,还瞒着和第三方签合同,收了钱就跑路,或者把钱挥霍了还不上,这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要是构成合同诈骗,卖家就得负刑事责任,会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轻重判刑。
所以,判断“一房二卖”是不是合同诈骗,关键看卖家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有没有欺诈行为。要是拿不准,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