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用非得顺从公司被迫办理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里,单位只有在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得有充分证据。
要是用人单位用不正当理由,像威胁、欺诈等手段强迫劳动者离职,这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办离职手续,要求单位说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理由。要是单位无法证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劳动者有两个办法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改正;二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让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权益真受到侵害,得及时收集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被迫离职等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