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掏腰包买的房,房本却写了别人名字,想把房子要回来,可以这样做。
要是咱和对方有借名买房的相关约定,那得先去搜集能证明这事儿的证据,像什么书面协议、聊天记录,还有付款的凭证,这些都可以。要是有书面协议,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就可以拿着协议去法院起诉,让法院确认这房子是自己的。就算没有书面协议,只要其他证据能串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名买房这事儿是真的,法院也有可能支持咱们的诉求。
2、要是没有借名买房的约定,当时是想着把房子赠给对方才登记在人家名下,通常来说,赠与这事儿可不是能随便撤销的。不过呢,如果受赠人做了严重伤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事儿,或者受赠人本来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不遵守赠与合同里约定好的义务,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把这个赠与给撤销了,撤销之后就能要求对方把房子还回来。
3、要是既没有借名买房的约定,也不是要把房子赠给对方,是对方没经过同意,就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咱可以收集好出资的凭证啥的,用“不当得利”这个理由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咱们出的购房款还有相应的利息。随着法律意识的提升和司法实践的不断丰富,后续处理这类案件时,没准会有更完善的规则和更明确的裁判标准,大家维护自己权益也会更便利、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