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想续签,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补偿咋算呢?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太高,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就按三倍的数额给补偿,而且补偿年限最多给十二年。
企业和员工终止合同的时候,要给开终止合同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办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还得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企业耍赖不给补偿,员工别慌。可以先和企业好好商量,争取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