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是提供不了工作岗位,得按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是因为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得和劳动者商量变更合同内容。要是双方没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不提供岗位,这属于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还能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在单位没提供岗位期间,如果劳动者正常来上班,单位就得按合同约定付工资;要是劳动者没办法出勤,单位也要给一定的生活费。
遇到这种事,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