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散的时候,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是有规定的,经济补偿的多少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企业工作的年限来算的。
要是在这个企业工作的时间满了一年,企业就得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那就按照一年算;要是工作时间还不到六个月,企业就得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里不光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货币性的收入。但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五千元,那经济补偿就是三个半月的工资,也就是 17500 元。要是企业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别担心,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