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要是法院传唤对方,对方没正当理由就不到庭,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如果对方是被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有合理原因就不来法庭,或者在庭审中没经过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也就是说,法院会根据原告给出的证据和说的情况来审理案子。要是查出来确实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况,法院就会依法做出判决。不过呢,因为缺席判决没办法全面地核实事实和证据,所以法院在第一次审理离婚诉讼时,一般会比较小心,不一定就会判决离婚。
要是这个被告是法院觉得必须要到庭的,像涉及孩子抚养、财产怎么分割这些问题,法院认为需要被告来把事情说清楚,那要是被告收到两次传票传唤,还是没正当理由就不来,法院是可以采取拘传措施的,也就是强制让被告到法庭。
要是对方是原告,收到传票后没正当理由不来,或者没经过允许中途退庭,法院就会按照撤诉来处理。但要是被告在这个时候提出反诉,那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在离婚诉讼中,如果遇到一方传唤不来的情况,当事人得积极主动地把证据准备好,好好配合法院的工作,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