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20多年,是否继续签合同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除非有法定解除情形,就不用再签新的固定期限合同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又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20多年,基本是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要是之前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双方劳动关系延续,还有继续用工的意向,那就得签订合同。要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可能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关系可能就终止了。
所以,工作20多年后是否签合同,关键看是否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有双方要不要继续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