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时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满足这些情形,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外包中的事实劳动关系,要关注工作管理情况。要是劳动者受发包单位指挥监督,遵循其考勤、考核等制度,接受工作安排,就可能被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像工作中向发包单位特定人员汇报、按其指示调整工作内容等。
报酬支付也很重要。若发包单位直接给劳动者支付报酬,而非通过承包方间接支付,这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参考。劳动工具和场所的提供情况也有影响。发包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主要劳动工具和场所,会增加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可能性。
要区分外包与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不同用工形式,避免混淆。具体案件中,需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审查各项因素,准确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