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试用期满一般不能延长试用期。
法律对试用期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倘若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延长试用期实际上是第二次约定试用期,违反了“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延长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按照正式工资标准补足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劳动者还能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用人单位要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总之,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