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男方原则上可以要求返还订婚彩礼,但能否全额要回,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实践中大概率无法全额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们尚未结婚,符合法定的返还情形。但需要注意,法律并非一律全额返还,法院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是否有孕育子女以及女方因怀孕引产产生的身体损害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
关于女方“偷偷引产”这一行为,若女方在怀孕期间自行决定终止妊娠,并不构成对男方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但在彩礼纠纷中,女方引产的事实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的原因之一,并对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产生一定影响。若女方因引产导致身心受损,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在返还数额上对女方予以适当照顾。
建议男方先与女方协商,明确共同生活期间的开销及引产医疗费用等具体支出;若协商不成,可依据转账凭证、购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返还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彩礼部分。具体结果取决于证据和法官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