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有明确法律规则。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共同房产,要是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法院是尊重这个协议的。要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就会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决。
如果房产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一般会平均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实物分割,这种方式适用于房产可以分割,而且分割后不会影响其使用价值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把房产按一定比例划分开,夫妻双方各自得到相应部分。第二种是作价补偿,就是一方得到房屋的所有权,但要按照评估价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第三种是拍卖、变卖,把房产拿去拍卖或者卖掉,然后对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还有些特殊情况。若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首付方,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拿到房子的一方要补偿给另一方。要是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买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要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