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涉及到的竞业限制合同有多种解除办法。
先说协商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愿意,那就能把合同解除。这就好比两人一起做买卖,后来都觉得不合适,坐下来好好商量,达成一致后签个解除协议,从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结束了,谁也不欠谁。
用人单位也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在竞业限制期间,单位有这个权力。不过,单位不能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得给劳动者额外三个月的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劳动者本来是遵守协议不能去竞争对手那儿工作的,协议提前解除可能让劳动者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三个月的补偿就是给劳动者的一个缓冲。
还有劳动者请求解除的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约定给经济补偿,时间一长,劳动者就可以要求解除协议。一般来说,司法实践里用人单位三个月不给钱,劳动者就有权利这么做。
在解除竞业限制合同的时候,得按照法律规定来,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要是在解除过程中起了纠纷,别慌,可以先试着双方再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通,就可以找仲裁机构来评评理,再不行还能去法院打官司。总之,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