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的工资通常会算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未发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报酬,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会考虑进去。比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里,有两个月工资没发,计算平均工资时,要把这两个月未发的应得工资算进去。
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另外,若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能要求支付未发工资,还能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