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没发的工资,还是有希望要回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这么看,三年没发工资好像已过仲裁时效。不过呢,这部法律也说了,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时效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来。
就算过了时效,也不代表工资肯定要不回来。要是劳动者能证明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没办法在时效内主张权利,仲裁委可以认定时效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接着算。要是在仲裁时效内,劳动者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那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实际维权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好商好量地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辛苦工作的工资不能轻易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