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不跟对方协商,法院也不一定就会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在一方没按照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来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到法院申请后才启动的程序。
2、要是案件进入了打官司的流程,在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等法律文件生效之前,根本不会有强制执行这回事。就算原告不愿意协商,双方也还是处于打官司的过程里。这时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
3、等法律文件生效了,如果规定某一方要做些什么,可这一方就是不做,那另一方就可以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比如说被告是该履行义务的人,可他就是不做,就算原告不跟他协商,只要原告在规定的时间里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条件,就会开始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些办法,像查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把这些存款冻结或者划走,还会把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封起来、扣下来,甚至拍卖、卖掉。
4、要是需要履行义务的是原告,他既不协商也不履行义务,那被告就可以申请对原告强制执行。所以,原告不协商和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没有直接关系,重要的是有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件去做,还有当事人有没有去法院申请。